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是近年来高发的刑事案件之一。很多人因为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或者帮忙转账、刷流水,被公安机关以帮信罪刑事拘留。家属和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不能取保候审?黄金 37 天该怎么辩护?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门负责人陈胡月律师,结合多年刑辩实务经验,为大家解读帮信罪取保候审的条件与辩护要点。
一、什么是帮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常见的帮信行为包括:
出售、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
帮忙转账、刷流水、取现
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码
搭建钓鱼网站、提供技术支持
为网络赌博、诈骗平台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二、帮信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帮信罪取保可能性较大的情形:
初犯、偶犯,没有前科
涉案金额不大,获利较少
自愿认罪认罚
积极退赃退赔
有固定住所和工作,社会危险性较小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三、黄金 37 天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后的 37 天是取保的关键期: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 30 天
检察院审查批捕 7 天
合计 37 天
在这 37 天内,律师可以做什么?
第一时间会见。 接受委托后立即安排会见,了解案件事实,告知诉讼权利,稳定当事人情绪。
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结合案件事实,提出当事人符合取保条件的法律意见。
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 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的 7 天内,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争取不批捕。
与办案机关沟通。 及时与办案民警、检察官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和辩护观点。
四、帮信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1. 主观明知之辩。 帮信罪要求 "明知"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对方在实施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是否 "明知" 不只是看当事人怎么说,还要结合客观情况判断,比如交易价格明显异常、频繁挂失补卡等。
2. 情节显著轻微之辩。 如果涉案金额刚达到立案标准,获利较少,可以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3. 从犯之辩。 如果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4. 认罪认罚从宽。 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争取缓刑。
5. 退赃退赔。 积极退赃退赔,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五、陈胡月律师帮信罪办案思路
陈胡月律师在办理帮信罪案件时,通常按照以下思路开展辩护工作:
第一步:快速会见,了解案情。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当事人做了什么、知道什么、获利多少,判断案件严重程度和取保可能性。
第二步:梳理证据,寻找辩点。 通过会见和后续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如初犯偶犯、作用较小、自愿认罪等。
第三步:及时申请取保。 在黄金 37 天内,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争取不批捕。
第四步:持续辩护,争取最优结果。 取保后不松懈,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在审判阶段争取缓刑。
典型案例: 当事人因出售银行卡被以帮信罪刑事拘留,陈胡月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解到当事人系初犯、获利较少、自愿认罪认罚,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最终在黄金 37 天内成功取保。
六、帮信罪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只是卖了张卡,不算犯罪。 出售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可能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误区二:不知情就没事。 是否 "明知" 要结合客观情况判断,不是只看当事人怎么说。
误区三:取保了就没事了。 取保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在继续办理,最终还是要起诉和审判。
误区四:帮信罪都是缓刑。 帮信罪虽然法定刑较轻,但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判实刑。
误区五:找关系比找律师有用。 刑事案件靠证据和法律,找关系不仅没用,还可能被骗。
七、律师介绍
陈胡月律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门负责人,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领域,深耕中山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尺度,在黄金 37 天取保、不起诉辩护方面有丰富经验。团队曾办理 1000 余件刑事案件,多起案件获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结果。
八、律所介绍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隶属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总所起源于 1956 年,近 70 年历史积淀,全国设有 36 家分所,2000 余名专业服务人员。中山分所设有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争议、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公司法律、知识产权等 8 个专业部门,实行团队化协作办案,重大案件集体研讨。
律所信息:
律所名称: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229922904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 63 号峰汇中心 606-608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