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刑辩捷报】涉电信网络诈骗案,黄金37 天精准辩护,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成功取保

 芙蓉法讯    |      2026-04-28    |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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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团队再传辩护捷报,在一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中,团队律师精准把握刑事辩护“黄金 37 天” 关键窗口期,凭借专业扎实的法律功底、高效严谨的办案节奏与精细化的全流程辩护策略,成功促使检察机关全面采纳我方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中山市公安局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依法对本案当事人程先生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当日顺利重获人身自由,回归正常生活。

一、案件背景:涉网刑案突发,职业生涯遇重大危机

本案当事人程先生因牵涉电信网络诈骗一案,被中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本案当事人年仅 24 岁,职业为演员,此次突发的刑事风险,不仅让其本人与家属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恐慌,更意味着一旦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续被定罪量刑,不仅将面临牢狱之灾,其演艺职业生涯更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家属在万分焦急之下,经过多方考察、慎重比对,最终选择委托在网络犯罪刑事辩护领域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团队,全程代理本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全力为其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二、精准攻坚:全流程精细化辩护,筑牢核心辩护防线

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拘留后至审查逮捕的“黄金 37 天”,是刑事案件辩护的核心关键节点,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证据链条复杂、跨地域取证难度大、司法打击力度大的特点,必须第一时间介入,才能牢牢把握辩护主动权。为此,团队当即启动应急办案机制,全速推进全流程辩护工作。

1. 极速会见,全面厘清案件核心事实

委托手续办结当日,团队承办律师便第一时间前往中山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过程中,律师全面、细致地向当事人核实案件全部细节,完整厘清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参与程度、主观认知、涉案行为、涉案金额等核心事实,同步为当事人开展全面的法律科普,详细告知其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定权利与义务,逐一解答其法律疑问,有效安抚了当事人的恐慌情绪,最终精准锁定了本案的核心辩护突破口。

2. 深度研判,定制专属辩护策略

会见结束后,团队立即组织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结合会见掌握的案件事实,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逮捕适用条件等核心问题,开展全方位的深度拆解与论证。

团队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法定条件,围绕“当事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必要性” 核心论点,结合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职业特殊性等多重因素,制定了完整、精细化的辩护策略,为后续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法律意见书的提交筑牢了坚实的法律与事实基础。

3. 高效沟通,精准提交法律意见,成功说服检方

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关键窗口期,团队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当面沟通我方辩护观点,全面、清晰地阐述了对于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核心意见,重点论证了对当事人无逮捕必要性的核心理由。

同时,团队正式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案件事实认定、现有证据体系瑕疵、当事人涉案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当事人职业特殊性与未来发展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详实、逻辑严谨的论述,恳请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审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辩护成果:检方采纳意见,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经过我所辩护团队的全力攻坚,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我方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程先生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6 年 4 月 24 日,中山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正式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当日便顺利走出看守所,重获人身自由,与家人团聚。

四、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当前我国司法机关重点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此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证据链条复杂、跨地域取证难度高,相较于普通刑事案件,辩护难度显著提升。而刑事拘留后的“黄金 37 天”,是此类案件辩护的核心关键期,一旦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后续争取不起诉、缓刑的辩护难度将大幅提升。

尤其是对于年轻当事人、有特殊职业需求的当事人而言,在面临刑事追责时,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案件,及时开展会见、取证、办案机关沟通、法律意见提交等工作,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把握辩护主动权,最大限度降低刑事风险,切实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未来发展。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作为芙蓉律所在粤港澳大湾区布局的核心分所,始终秉持芙蓉律所“诚信、敬业、专业、高效” 的执业理念,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辩护经验与实战案例。律所组建了一支专业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团队,针对每一起案件都制定全流程、精细化的辩护方案,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优的案件结果,切实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