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离婚纠纷

 成功案例    |      2026-07-23    |      0

离婚纠纷案:促成调解结案,妥善化解婚姻家事争议

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类型民事代理|婚姻家事・离婚纠纷

  • 承办律所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 承办律师陈胡月律师、郑力仁

  • 办案机关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案件结果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就婚生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及探望权行使达成明确约定,案件高效办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与男方于 2022 年登记结婚,婚后于 2024 年生育一子。婚姻初期,当事人基于对配偶的信任全力维系家庭,后续逐渐发现男方婚前刻意隐瞒婚史、生育功能障碍等重大个人事实,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生育选择权,也为婚姻关系破裂埋下隐患。

婚生子出生后,当事人全职居家独自照料孩子长达五个多月,男方长期态度冷漠、未尽父亲的抚养协助义务,也未分担家务与育儿压力,导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失去经济来源,身心均承受巨大压力。当事人重返工作后,仍持续承担孩子的生活、医疗等开支,并利用休息时间照料陪伴孩子;但男方却多次以各种理由阻挠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双方矛盾持续升级,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郑力仁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财产分割等多项诉讼请求。

办案难点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全面研判案件情况,明确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1. 诉求事项繁杂,双方争议分歧较大:案件涵盖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离婚损害赔偿、经济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多项诉求,双方在抚养权归属、赔偿金额、财产分配比例等核心问题上初始分歧明显,协商达成一致的难度较高。

  2. 跨区域办案,沟通协调成本较高案件由江西省当地法院管辖,律师需跨区域对接办案机关、对方诉讼代理人,异地沟通的流程与时间成本更高,对案件推进效率与沟通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3. 情感对立突出,需兼顾法理与未成年人利益双方因婚前隐瞒、育儿矛盾等积累了较深的情绪对立,婚姻家事纠纷情感属性强;既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避免矛盾激化对孩子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代理思路

针对本案特点与难点,律师团队制定了 “固定权益主张 + 聚焦子女利益 + 调解优先推进” 的全流程代理方案,全力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夯实权益主张基础

    律师团队全面整理了婚姻登记信息、子女出生材料、男方隐瞒相关事实的佐证、当事人抚育子女的付出证明、家庭开支凭证、夫妻共同财产线索等全部案件材料,逐一核对每一项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清晰呈现婚姻破裂的成因、当事人对家庭的付出及各项诉求的合理性,形成了完整的举证体系,为诉讼与调解工作筑牢了基础。

  2. 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推动抚养与探望方案落地

    针对子女抚养权与探望权争议,律师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当前的照料现状与成长需求,与对方代理人展开多轮沟通。律师既明确主张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探望权利,约定灵活、可落地的探望方式,保障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母爱陪伴;也充分考量孩子的生活稳定性,与对方协商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抚养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婚姻解体对孩子的影响。

  3. 情理法结合开展调解,高效实现案结事了

    考虑到离婚诉讼周期长、双方对抗性强易对当事人及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律师在诉讼全程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对方释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与类案裁判预期,厘清各项诉求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矛盾,弱化情绪对立。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核心事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高效办结,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也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