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

 成功案例    |      2026-04-28    |      910

合同纠纷胜诉案:成功为投资者全额追回 20 余万元投资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

案件类型

民事代理|合同纠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

承办律所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陈胡月律师、郑力仁实习律师

案件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一是判令被告深圳某珠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钟某返还投资本金 66820 元及利息(利息以 6682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二是判令被告向原告熊某返还投资本金 141661.06 元及利息(利息以 141661.06 元为基数,按照上述相同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三是驳回两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070 元、公告费 250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全额退还。原告的核心本金诉求得到 100% 全额支持,投资损失得到完整挽回,圆满实现了维权核心目标。

案情简介

两名原告系夫妻关系,被告深圳某珠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运营线上投资平台的企业,其通过自主开发的专属 APP 及微信交流群,以 “体验定制珠宝” 为名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平台运营模式为:用户在 APP 注册充值后,以 “体验定制珠宝押金” 的名义支付投资款购买对应投资项目,项目周期内平台以红包形式向用户发放投资收益,项目到期后平台向用户全额返还投资本金,用户可通过 APP 提现功能提取本金及收益。
两名原告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开始参与该平台投资项目,按平台规则完成多笔充值、投资操作。2022 年 12 月,两名原告发现 APP 资金提现功能出现异常,无法正常提取到期本金及收益,经多次向平台工作人员及被告法定代表人催促,仅成功提现少量资金,截至起诉之日,原告钟某尚有 66820 元投资本金、原告熊某尚有 141661.06 元投资本金无法正常提现,被告亦明确表示无法按约定完成本金兑付。
两名原告曾就案涉纠纷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予刑事立案,维权陷入困境。为挽回自身财产损失,两名原告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

代理思路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承办律师全面梳理了案涉投资交易全流程材料,针对新型投资理财纠纷的证据特点、被告失联缺席、刑事报案未立案等维权难点,精准制定了以全额追回投资本金、最大化弥补资金占用损失为核心的诉讼代理方案,核心代理要点如下:
  1. 闭环固定全链条交易证据,夯实债权债务合法基础。针对被告缺席庭审的诉讼情形,承办律师全面收集并系统梳理了案涉 APP 注册信息、《体验定制珠宝综合服务协议》、平台充值提现界面截图、投资订单明细、支付宝充值交易流水、平台微信群沟通记录、被告法定代表人兑付承诺记录等全链条证据,清晰还原了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原告已全面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被告未按约定履行本金兑付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的完整事实,形成了闭环完整的证据体系,即便被告缺席庭审,也确保法院能够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为原告诉求的全额支持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2. 精准界定合同法律关系,明确被告违约责任承担范围。承办律师精准拆解案涉交易模式的法律本质,明确双方签订的《体验定制珠宝综合服务协议》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原告已按约定支付投资押金,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在项目到期后全额返还本金,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承担返还本金、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针对原告主张的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利息的诉求,结合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与司法裁判尺度,合理调整利息主张的起算时间与计算标准,以被告法定代表人作出兑付承诺的时间作为利息起算点,确保利息诉求得到法院最大限度的支持,充分弥补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

  3. 妥善应对被告缺席情形,保障诉讼程序高效推进。针对被告经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承办律师全程配合法院完成公告送达、庭审举证质证等各项法定程序,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完整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对全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与证明目的进行了全面说明,确保法院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能够全面采信我方全部主张,依法作出对原告完全有利的公正判决,避免因被告缺席导致诉讼周期拉长、事实认定不清的风险。

  4. 精准选择民事诉讼维权路径,破解刑事未立案的维权困境。针对原告此前向公安机关报案未获刑事立案的维权困境,承办律师精准研判案件法律性质,明确本案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固定合同债权、追究被告违约责任,无需以刑事立案为前置程序。通过民事司法程序全面固定被告违约事实,成功推动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核心诉求,为当事人打通了有效的维权路径,破解了此类投资理财纠纷常见的 “刑事不立案、民事维权难” 的行业痛点。

办案亮点

  1. 投资本金全额追回,当事人财产损失完整挽回。本案法院对两名原告主张的合计 208481.06 元未提现投资本金全部予以照准,全额支持了原告的本金返还诉求,完整挽回了当事人的全部投资本金损失,圆满实现了案件代理的核心目标。

  2. 被告缺席庭审仍实现全面胜诉,高效定分止争。即便被告全程失联、经公告送达拒不到庭应诉,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与证据,承办律师凭借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与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推动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本案从立案到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仅用时 5 个多月,高效解决了投资者的兑付纠纷,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时间成本。

  3. 维权成本全额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负担。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 5070 元、公告费 250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全额退还,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相关的经济成本,完整落实了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让实施违约行为的被告承担了全部诉讼不利后果。

  4. 破解新型投资理财维权困境,为同类案件提供实践参考。本案针对 “实物体验 + 投资返利” 的新型投资理财模式,以及刑事报案未立案的维权困境,精准适用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成功为投资者全额追回投资款,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个案维权难题,也为同类投资理财纠纷的司法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