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某职务侵占案成功辩护,当事人获撤案处理

 芙蓉法讯    |      2026-10-08    |      0

正文

案件背景:企业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

当事人梁某某(化名),系中山市某企业员工。因工作中涉及公司财物处理问题,被公司举报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经调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梁某某刑事拘留,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梁某某家属认为梁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常工作范畴,不构成犯罪,但不知如何处理,焦急万分。

委托过程:家属紧急委托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

当事人被拘留后,家属经多方了解,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担任辩护人。

陈胡月律师为双证律师,同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专利代理资格,法学 + 计算机复合背景,累计办理各类案件 1000 余件,在职务侵占、经济犯罪等领域有丰富的辩护经验。

接受委托后,陈胡月律师第一时间前往中山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经过。

办案过程

第一时间会见,全面厘清案件事实

接受委托当日,陈胡月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梁某某,详细核实以下事实:

  • 梁某某在公司的具体职务和职责

  • 涉案财物的来源和去向

  • 公司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

  • 梁某某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 是否有其他相关人员参与

通过会见,律师了解到:梁某某在工作中按照公司惯例处理了一批财物,相关操作有公司领导知情和同意,梁某某个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

精准法律分析,明确辩护思路

结合会见情况和类案办案经验,陈胡月律师对本案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辩护思路:

第一,主观方面: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 的主观目的。梁某某按照公司惯例处理财物,有领导知情同意,个人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二,客观方面: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梁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常工作范畴,财物去向明确,没有被个人占有。

第三,证据方面:指控证据不足。 公司举报的事实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四,情节方面: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涉案金额不大,梁某某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

提交取保申请,成功变更强制措施

基于以上分析,陈胡月律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以下理由:

  • 梁某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 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 梁某某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

  • 有固定住所和工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决定对梁某某取保候审。梁某某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持续跟进,提交撤案法律意见

取保候审后,陈胡月律师没有停止工作,继续深入研究案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述:

第一,梁某某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梁某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本案属于经济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梁某某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或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应动用刑事手段。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梁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梁某某没有被提起公诉,没有被判处刑罚,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撤案决定作出后,梁某某回归正常工作和生活。

律师解读: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知识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达到 "数额较大" 标准(广东省标准为 6 万元以上)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务侵占案的辩护要点:

  1. 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客观上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将财物据为己有

  3. 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明确

  4. 是否属于正常工作范畴或经济纠纷

  5. 数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6. 是否有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

家属遇到家人因职务侵占被拘留怎么办?

  1. 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

  2. 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3. 及时提交取保申请

  4. 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5. 与公司沟通,争取谅解或撤案

  6. 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辩护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隶属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总所起源于 1956 年,近 70 年历史积淀,全国设有 36 家分所,2000 余名专业服务人员。中山分所刑事辩护部门由陈胡月律师牵头。

陈胡月律师为双证律师,同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专利代理资格,法学 + 计算机复合背景,累计办理各类案件 1000 余件。团队办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 电信网络诈骗 "车手" 案:成功辩护为从犯并减轻处罚,最终判缓刑

  • 寻衅滋事案:逮捕后成功取保,最终争取到缓刑

  • 聚众淫乱案:首次取保被驳回后,在审查批捕阶段成功争取不批捕

  • 涉诈关联案:基层员工中立职务行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 帮信罪案:出售银行卡涉帮信,成功取保并判缓刑

  • 盗窃案:初犯盗窃数额不大,成功取保并获不起诉

  • 职务侵占案:成功辩护,当事人获撤案处理

律所实行团队化协作办案,重大案件集体研讨。在刑事案件中,团队会在会见、阅卷、取保申请、检察机关沟通、庭审辩护各个环节精细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