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律所团队在刑事控告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2026 年 10 月 9 日,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 "刑事控告全流程" 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陈采芹律师主讲,律所全体律师及运营团队参加了学习。
陈采芹律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领域,在盗窃罪、侵犯财产类犯罪等细分刑事罪名方面有深入研究与实务积累。陈采芹律师办案风格细致严谨,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锚定争议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体系化的维权与辩护方案。
一、培训背景
刑事控告是被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刑事法律服务的重要入口。但在实务中,很多当事人甚至部分法律从业者对刑事控告的流程、期限和救济途径并不熟悉,导致控告材料准备不充分、管辖选择错误、错过救济期限等问题时有发生。
本次培训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据,系统梳理了刑事控告从报案到立案的全流程,旨在帮助团队成员准确掌握控告流程,提升服务当事人的专业能力。
二、培训核心内容
(一)认识刑事控告:把词说对,把门找对
培训伊始,陈采芹律师首先辨析了 "报案、控告、举报、扭送" 四个易混淆概念的区别:
报案: 任何人(包括被害人)都可以,只说 "发生了犯罪事实",可以不指向具体的人
控告: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既告事实,又指向明确的被控告人
举报: 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提出,知情人站外视角,向公安提供犯罪线索
扭送: 现场抓获的人,对现行犯、在逃人员等,人直接送到公安机关
陈采芹律师强调,实务中口语都说 "报案",但书面材料应写 "控告书",用词准确体现专业度。
随后,陈律师讲解了刑事案件的 "四扇门" 管辖分工:
监察机关: 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
人民检察院: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
人民法院(自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虐待、侵占等)
公安机关: 除左列情形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管辖
同时讲解了地域管辖规则:犯罪地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地 + 犯罪结果发生地都有管辖权)、居住地补充、网络犯罪特殊管辖等。
(二)控告全流程五步:每步有法可依,每步有期限可查
培训的核心内容是刑事控告的五步流程,陈采芹律师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
第一步:提交控告
控告书的质量决定受案之后的走向。一份合格的控告书应包含三要素:
被控告人:姓名、身份信息、单位,越具体越好
事实与罪名线索:时间线 + 涉嫌罪名的初步指向
证据目录:每份证据对应证明什么事实,待证关系写清楚
提交时,公安机关会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由控告人签名、捺指印;提交的证据材料当场登记造册。
第二步:受案回执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控告人。陈律师特别强调,受案回执是 "公安已受案" 的书面凭证,没有回执就无法判断案件处于哪个环节、何时到期、向谁催办,后续一切期限都从回执起算。
同时讲解了诬告与错告的区别: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也与诬告严格区别,当事人不必 "怕告错" 而不敢告。
第三步:审查与初查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会迅速审查;事实不清时可以初查。初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温和手段,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不得技术侦查。
陈律师提醒,初查阶段公安 "不动声色" 是常态,当事人要有心理预期。
第四步:立案决定
立案需同时满足三要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缺一不可。三要件齐备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这 3 日就是救济倒计时的锚点。
陈律师特别指出,不予立案不等于终点,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步:救济通道
不服不予立案,有三条救济路径:
复议: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7 日内申请,30 日内决定
复核: 不服复议决定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7 日内申请,30 日内决定
检察监督: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公安须 7 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后 15 日内立案
陈律师通过情景演练强调,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第 10 天才来找律师,复议 / 复核的 "7 日内申请" 已过期,应直接走检察监督,同时抓紧收集新证据推动再立案。
(三)实战与转化:把流程变成对客户有用的帮助
培训最后,陈采芹律师分享了客户常见的五大误区及应答思路:
"公安不立案,这事就没救了" —— 不立案只是这一阶段的结果,复议、复核、检察监督三条路,新证据还能再立案
"我先发网上曝光,给公安施压" —— 控告人及近亲属受法律保护、可要求保密;曝光可能打草惊蛇,还可能引来名誉纠纷
"万一告错了,我会不会被反咬?" —— 诬告要担责,但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错告与诬告严格区别
"随便找个派出所交材料就行" —— 管辖有讲究,犯罪地原则;选错门可能被移送、白等
"材料交了,回家等信儿就行" —— 拿回执、记日期、盯期限;发现新证据随时补充
陈律师还总结了四个关键期限数字:7 日(申请复议 / 复核)、30 日(公安作出复议 / 复核决定)、15 日(检察院通知后公安立案)、3 日(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内容详实、实用性强,既有法律条文的系统梳理,又有实务操作的具体指导,还有情景演练和话术分享。通过本次培训,律所团队对刑事控告全流程有了更清晰、更深入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奠定了坚实基础。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开展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以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回馈当事人的信任。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隶属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总所起源于 1956 年,近 70 年历史积淀,全国设有 36 家分所,2000 余名专业服务人员。中山分所设有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争议、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公司法律、知识产权等 8 个专业部门,实行团队化协作办案,重大案件集体研讨,致力于为中山及大湾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
律所信息:
律所名称: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 63 号峰汇中心 606-608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