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胡月律师团队代理某汽车租赁公司职务侵占控告案,公安机关已受理立案

 芙蓉法讯    |      2026-10-12    |      0
近日,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职务侵占刑事控告案件,帮助被害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案件经过

中山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涉案人员系该公司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对接司机、办理车辆相关手续等工作。

自任职以来,该员工利用其员工身份和职务便利,在为司机办理车辆过户、保险、解押等业务过程中,私自向司机收取车辆过户费、保险款、解押款等费用,但未按公司规定将上述费用上缴公司财务,而是据为己有。

经公司初步核查,该员工私自收取的费用累计达 9 万余元,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发现后,多次要求该员工退还侵占款项,但该员工拒不退还。

律师介入

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到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控告领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遂前往律所咨询。律所刑事辩护团队陈胡月律师接待了公司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案件情况。

陈胡月律师分析认为,该员工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的起点为 6 万元,本案涉案金额 9 万余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该公司正式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刑事控告事宜。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陈胡月律师团队立即开展控告准备工作。

全面梳理证据。 辩护律师指导该公司整理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资发放记录、公司财务制度、收费标准文件、司机证人证言、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业务往来记录、催款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撰写刑事控告书。 在梳理证据的基础上,辩护律师撰写了详细的刑事控告书,重点论证了涉案人员的员工身份、职务便利、侵占行为、数额标准和法律依据,明确提出控告请求。

陪同提交控告材料。 2026 年 9 月 21 日,该公司负责人在辩护律师的陪同下,前往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紫马岭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材料。公安机关当场接受了控告材料,并制作了受案登记表。

成功受理立案。 同日,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紫马岭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正式受理涉案人员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受理并开展审查,后续将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知识科普: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 主观方面: 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客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 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企业如何防范员工职务侵占?

  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收费流程和上缴规定

  2. 加强对收费环节的监管,定期核对账目

  3.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明确法律责任

  4. 发现侵占行为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介绍

陈胡月律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门负责人,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领域,深耕中山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尺度,在黄金 37 天取保、不起诉辩护方面有丰富经验。团队曾办理 1000 余件刑事案件,多起案件获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结果。

律所介绍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隶属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总所起源于 1956 年,近 70 年历史积淀,全国设有 36 家分所,2000 余名专业服务人员。中山分所设有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争议、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公司法律、知识产权等 8 个专业部门,实行团队化协作办案,重大案件集体研讨,致力于为中山及大湾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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