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聘为名诱导租车合同纠纷案:成功撤销合同并为当事人全额追回 2 万余元款项
案件类型
承办律所
承办律师
案件结果
案情简介
代理思路
闭环固定欺诈事实,夯实合同撤销的法律基础。承办律师完整收集并提交了被告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截图、面试沟通记录、《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合作保底协议》、款项支付凭证、车辆返还沟通记录等全链条证据,清晰还原了被告虚构 “公司提供车辆、无需租赁、高薪稳定” 的核心事实,以欺诈手段诱使原告陷入 “应聘入职即可获得稳定收入” 的错误认知,进而违背真实意思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的完整事实,完全符合《民法典》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要件。
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明确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承办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明确主张案涉合同因欺诈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予以返还。针对原告已实际使用车辆 24 天的客观事实,主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核算合理的车辆占用费,在主张返还租金时予以相应扣减,既符合公平原则,也契合司法裁判标准,确保返还诉求得到法院最大限度的支持。
完整梳理证据链,应对被告缺席庭审的诉讼情形。针对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况,承办律师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补强,确保每一项诉讼主张都有完整、闭环的证据佐证,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完整发表专业代理意见,确保法院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能够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对原告完全有利的公正判决。
精准戳破行业陷阱,明确被告行为的违法性本质。承办律师向法庭充分阐述,被告以高薪招聘司机为幌子,实则诱导求职者签订高价车辆租赁合同,是当前货运招聘行业典型的欺诈陷阱,该行为不仅违背了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原则,也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为法庭支持原告诉求提供了充分的价值参考。
办案亮点
核心诉求全面支持,当事人财产损失全额挽回。本案法院 100% 采纳我方关于合同欺诈的核心主张,判决撤销案涉《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同时对原告主张的 15000 元信息服务费与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对已支付的 8294.67 元租金,在扣减 24 天合理车辆占用费后,剩余 5590.67 元全部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财产损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挽回,圆满实现了案件代理的全部核心目标。
司法认定欺诈成立,精准击破行业违法陷阱。本案中,法院完整采纳我方关于被告构成民事欺诈的代理意见,明确认定被告虚构高薪招聘事实,以欺诈手段诱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租赁合同,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合同撤销权主张。该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更通过司法裁判对货运招聘领域 “以租代招” 的欺诈陷阱作出了明确的否定性评价,具有积极的社会引导意义。
被告缺席庭审仍实现全面胜诉,高效定分止争。即便被告全程失联、拒不到庭应诉,承办律师凭借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与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推动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本案从立案到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仅用时 5 个多月,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合同纠纷,让当事人无需面对冗长的诉讼程序,快速实现了合法债权。
维权成本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负担。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 382.37 元中,332.37 元由被告全额承担,原告仅需承担 50 元,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经济成本,让实施欺诈行为的被告承担了全部诉讼相关的不利后果,充分体现了司法对失信欺诈行为的惩戒。